生平事跡
字陸畦(一說陸逵),自署無恙生。南屏鎮人。清光緒十四年(1888)中舉,曾出任廣西貴縣、桂平縣知縣。後走香港,轉赴暹羅(今泰國),充任報館主筆,參加革命活動,宣傳排滿思想。1909年夏返回香港,充任韋寶珊洋行買辦,暗中為同盟會南方支部代收郵件,曾設法援救謀炸廣東水師提督李準未成而系獄的劉思復。1911年11月,廣東光復,出任警察廳長,凡事必躬親處理,執法如山,將廣東省城的地方治安維持得井井有條。是時廣州警政,賞罰分明,公正廉潔。任職期間,還曾革陋習,興新政,創辦女子教育院。
清光緒二十九年(1903),因懲辦受招撫的巨盜陸顯(又名阿發)而被革職查辦,等候奉準正法。後得其弟協助逃亡香港,復轉赴暹羅(今泰國)。時暹羅為東南亞華僑重要集居地,孫中山的革命思想與康梁的保皇思想鬥爭十分激烈。陳景華根據自己的切身體驗,接受孫中山的三民主義綱領,投身反清、反保皇黨鬥爭,由清王朝的叛臣轉變為民主革命的戰士。清光緒三十四年(1908),陳與蕭佛成在曼谷先後創辦《美南日報》(後易名為《湄南日報》)、《華暹日報》(後改為《華暹新報》),激烈地鼓吹革命。是年11月,孫中山抵曼谷,創立同盟會曼谷分會,定《華暹新報》為分會的機關報,對陳十分器重和信任。清宣統二年(1910),陳在香港以惠記洋行買辦身份從事地下活動,利用洋行信箱,為同盟會南方支部建立一個安全可靠的通訊聯絡處,並參加營救革命黨人活動。清宣統三年(1911),胡漢民就任廣東省都督後,先後委任陳以民政部長與警察廳長之職。民國2年(1913)夏,討袁的“二次革命”失敗,8月,陳在廣州被袁世凱親信龍濟光殺害。